各党支部、各位党员: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提升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召开 2021 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和上级党组织要求,现就我院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为主题,紧紧围绕深入领会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来进行,组织引导基层党支部和广大党员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来,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环节步骤
(一)组织集中学习
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前,党支部要结合思想学习工作实际,集中组织开展专题学习研讨。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特别是《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等全会文件和辅导材料,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章和《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要把今年党内功勋荣誉表彰获得者的先进事迹作为学习内容,坚持原原本本学、全面系统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融会贯通学,深刻把握和领会党百年奋斗的重大成就、历史意义、历史经验,深化对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的理解和掌握,深刻领悟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这个鲜明特征和政治优势,深刻认识党同人民休戚与共、生死相依的血肉联系。通过集中学习,引导党员加深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领会,增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坚定和执着,增强锚定既定奋斗目标、意气风发走向未来的勇气和力量,为开好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打牢思想基础。
会前,党支部要组织党员集中收看《榜样6》,引导广大党员学习榜样、争做榜样。对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党员,党支部要采取灵活方式为他们“送学”、“补课”,及时向他们传达相关要求,提供必要的学习资料。
(二)开展谈心谈话
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普遍开展谈心谈话,坦诚交流,沟通思想,指出存在问题,交换意见建议。党支部书记重点同新发展党员、新转入党员、流动党员、生活困难党员、年老体弱党员、受到处分处置党员谈心谈话,征求对党支部的意见建议,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三)认真查摆问题
党支部委员会对照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部署和完成党史学习教育、巡视巡察等情况,对照师生党员群众的期待,查摆存在问题和不足,尤其是在发挥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方面还有哪些差距,可采取适当方式听取党员干部群众、工作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进一步找准问题。查摆的问题要形成问题清单,集中研究会诊党员要对照新时代合格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对照革命先辈和先进典型,联系实际进行党性分析,主要看理想信念是否坚定“四个自信”强不强,看对党忠诚是否坚定、 “两个维护”强不强,看责任担当是否坚定、斗争精神强不强,看自我革命是否坚定、“四自”能力强不强,全面查找在政治、思想、学习、 工作、能力、纪律、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
(四)开展述职评议
党支部根据党员人数等实际情况,以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小组会形式,召开组织生活会,并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流动党员可以在流入地党组织或者流动党员党组织参加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评定意见应反馈其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者党小组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应当集中组织面对面开展,对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或者党员流动外出、身体原因等不能集中组织参加的,党支部要结合实际作出灵活安排,在确保信息安全、意见表达充分、民主权利得到保障前提下,探索运用网络视频、电话、信函等方式进行。
1.党支部委员会述职评议。党支部书记代表党支部委员会向党员大会述职,报告一年来党支部工作情况、通报党支部委员会查摆问题及整改措施。全体党员根据党支部委员会所做的工作、服务本单位事业发展成效、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主题党日活动等情况,按照“好、较好、一般、差”四种等次,对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作风等进行评议。
2.党员民主评议测评。党员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的方式,在党员大会或者党小组会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批评和自我批评要联系具体人具体事,有什么问题就说什么问题,不讲空话套话,不搞一团和气。党支部书记和党支部委员在批评和自我批评中,要起到带头示范作用。党员民主测评要根据其日常表现、履职践诺、发挥作用等情况,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种等次,客观公正作出评价。
(五)公正作出评定
党支部委员会或者党员大会要综合分析党员日常表现,结合民主测评结果,实事求是地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并向本人反馈。评定为“优秀”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要用好评定结果,对评为“优秀”的党员要进行通报表扬和褒奖;对评为“合格”的党员肯定优点,提出希望和要求;对评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指出差距,帮助改进提高;对评为“不合格”的党员,要立足教育转化,按照规定办法和程序作出组织处置。
(六)抓好整改落实
针对查摆出的问题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党支部委员会要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事项和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整改清单和整改承诺要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党支部委员会整改清单以及党员民主测评结果要报学院党委备案,党支部书记作为党支部委员会整改第一责任人,整改落实情况要作为下一年度向学院党委和党员大会述职的必述内容。对整改敷衍应付、党员群众不满意的,学院党委将及时批评指正。党支部要履行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责任,督促党员承诺践诺,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三、工作要求。
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加强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实施。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过程导向、效果导向,严格落实江苏省委组织部《关于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十不准”规定》,院党委委员要列席所联系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及时掌握有关情况。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所在及联系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指导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各党支部书记要熟悉政策、掌握方法,明确程序,开好组织生活会,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抓好整改力求实效。工作中不要求党支部搞征求意见表、总结报告等材料,不要求党员撰写个人发言材料,坚决防止和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3 月11日前,各党支部完成2021年度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各党支部要及时将组织生活会召开情况及《党支部班子民主评议表》(附件1)、《党员民主测评表》(附件2)报学院党委留存。同时报送《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汇总表》(附件3)、《党支部组织生活会问题整改落实清单》(附件4)。
联 系 人: 师慧
联系电话: 025-84395649
电子邮箱: helloshihui@njau.edu.cn
附件:
1.党支部班子民主评议表
2.党员民主测评表
3.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汇总表
4.党支部组织生活会问题整改落实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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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 1 月 12 日
学习资料:
《榜样6》(建党100周年特别节目)_共产党员网https://www.12371.cn/special/by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