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团总支、直属团支部:
根据《关于开展第三批“先锋支部培育工程”立项工作的通知》(南农大团字〔2014〕4号)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总结和推广“先锋支部培育工程”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根据校团委工作部署,决定开展第三批“先锋支部培育工程”项目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获立项资助的团支部要认真总结支部工作机制建设、学风建设、文化建设及特色活动载体建设等方面好的经验和做法,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明确今后支部建设的重心和方向。要从项目实施背景、基本思路和举措、工作成效、思考和启示四方面形成案例报告,并向所在二级团组织提交(2000字以内,另附5张1M以上jpg格式支部活动照片)。各二级团组织择优推荐1-2项先锋支部建设案例参与学校“优秀先锋支部培育工程案例”评选。
2.各二级团组织要加强对立项支部的指导和考核,要于2014年11月30日前开展院(系)级考核交流会,对立项支部开展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并根据考核结果填写《南京农业大学第三批“先锋支部培育工程”考核表》(优秀率原则上不超过立项支部总数的40%),学院公示后上报校团委组织部。此外,各二级团组织还要围绕本单位“先锋支部培育工程”工作基本情况、具体做法、工作成效、思考和改进等方面进行总结分析,并向学校团委提交不超过1500字的总结报告。
3.学校团委将从学院分团委组织部抽调相关工作人员组成工作小组,根据二级团组织考核交流会时间到各二级团组织进行考核交流。
4.相关总结材料请以二级团组织为单位于2014年12月5日前将纸质表和电子表分别报送到校团委组织部。联系人:熊富强;联系电话:84395861;电子邮箱:njaugqt@163.com。
附件:1. 《南京农业大学“先锋支部培育工程”考核细则》
2.《南京农业大学第三批“先锋支部培育工程”考核表》
共青团南京农业大学委员会
2014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