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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关于做好研究生毕业生离校和宿舍调整工作的通知
  • 日期:2016-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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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为了确保2016级新生能顺利入住北苑研究生公寓,根据《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公寓管理暂行规定》,结合2016级研究生招生情况,学校对北苑研究生公寓进行必要调整,现就毕业生离校和宿舍调整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正常毕业研究生

正常毕业研究生于6月30日之前办理完毕业生离校退房手续,个人行李全部搬出研究生公寓,房间交付后勤维修或保洁。

二、延期毕业研究生

1、2016届延期毕业的博士生,如需要安排住宿,请填写《延期博士生住宿申请表》,经导师和学院批准后,于6月25日前到研究生宿舍管理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预计8月初搬至指定的宿舍,具体搬出现宿舍时间由学院另行通知,收费标准按现行的研究生住宿标准收取,住宿不满半年按半年缴费,超过半年按全年缴费,相关表格请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网站下载。

2、延期已超过一年的2015届博士生于2016年6月30日前搬出宿舍,自行解决住宿问题。

3、所有延期毕业硕士生学校均不安排住宿。

四、联合培养的2015级研究生

与江苏省农科院、无锡渔业学院、浙江省农科院等单位联合培养研究生已完成课程教学环节,于7月6日前搬至相应单位,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宿舍床位都将安排2016级新生入住。

五、2016级学硕连读生、2013级硕博连读生、2013级硕士、2014级专硕考取本校博士生

提前进入研究生课程学习的学硕连读生,学院负责通知相关研究生于6月20日前到北苑三舍研究生宿舍管理办公室登记,统一安排住宿;2013级硕士转博、2013级硕士和2014级专硕考取本校博士生于7月8日前搬入指定宿舍。

七、零星空床位的整合

由于宿舍资源紧张,学校需要提高宿舍利用率,少数宿舍有零星空床位,7月6日前进行必要调整,学院要做好研究生思想工作,服从楼幢管理员老师统一安排。

八、其他注意事项

1.2016届本科毕业生考取研究生于9月份新生报到时方可入住研究生公寓。

2.宿舍调整期间不在学校而宿舍又需要调整的研究生,所在学院负责联系上该生,该生如不能返校,必须委托其他同学协助做好宿舍调整,保管好贵重物品,防止暑期宿舍保洁与维修中丢失。

3.宿舍电费退费。学校电费按房间为单位结算,如房间均为毕业生,内部协商好委托一名同学持宿舍所有成员签名的《宿舍成员电费协商证明》(研工部网站下载)和离校存查表去动力科办理退费手续;如不完全是毕业生宿舍,则内部协商解决电费余额问题,动力科不办理相关退费手续。

 

各学院要加强毕业研究生文明离校、安全离校教育管理工作,毕业研究生能否按时离校,事关研究生宿舍调整工作能否顺利完成,请各学院根据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研究生宿舍调整和毕业研究生按时离校工作,宿舍调整涉及到人数较多,如有疑问,请直接到研究生宿舍管理办公室或电话咨询(025-84398685)。

 

 

   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