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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经管学院2015年上半年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通知
  • 日期:2015-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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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生党支部:

本学期党员发展工作将于2015年6月2日至6月18日期间进行。根据省委教育工委要求的学生党员发展“三投票三公示”原则,结合上级规定,大二、大三、大四年级每个学期发展一批党员,毕业生毕业前三个月内,不再在研究生、本科生毕业生中发展党员。具体通知如下:

一、党员发展条件

1、能够积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具有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

2、综合测评为A等;

3、二年级学习成绩在班级排名前1/2、三年级学习成绩在班级排名前2/3,

(均以上一年度综合测评中的学习成绩为准);

4、是入党积极分子,并且考察满一年;

5、未受过任何处分;

6、应担任过学校、学院或班级学生干部,学生社团干部;

7、为学院的建设发展做出突出贡献者,经学院党建工作组认定后,条件可适当放宽;

8、研究生成绩优良,无不及格记录;

二、考察发展对象名额分配

各党支部书记在所辖各班级召开全体团员大会,开展推优工作。听取符合基本条件(综测、成绩名次)的入党积极分子,陈述学习工作经历情况,表述入党愿望与入党动机等。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每个团员推荐2名入党积极分子作为推优对象,(具体投票方式方法由党支部书记会上宣布,避免拉票现象,一经查出拉票行为,即取消其考察资格)。

各党支部书记在党员发展条件的审定上,应与各班级班主任充分沟通,听取意见。

党建工作组留有一定比例发展校、院级学生团体等推荐的优秀学生干部、优秀青年志愿者、文体突出的学生;在学风建设活动中成绩显著者。推荐人选学生办汇总后须经过学生所在党支部班级党小组的党员会议讨论,投票决定是否符合考察条件,不占班级名额。

经管学院党委

0一五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