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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举办南京农业大学 2018 年“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 日期:2018-04-28
  • 编辑:李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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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2018”2号)和《省教育厅关于举办“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第四届“建行杯”国赛选拔赛暨第七届“华侨国际商务城杯”省赛的通知》(苏教高“2018”7号)精神,为进一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选拔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参赛团队,经研究,决定举 办南京农业大学 2018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 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组织

主办:校团委、教务处

承办:食品科技学院团委

协办:校大学生科协

二、大赛时间

2018 年 4 月-5 月

三、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 2018 年 5 月 31 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南京农业大学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 3 年(2015 年 3 月1 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 1 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南京农业大学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 5 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之后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 3 年以上(2015 年 3 月 1 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 3 年(2015 年 3 月 1 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 2 轮次及以上(含 2 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南京农业大学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 5 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 之后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 3 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

初创组、成长组中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 1/3。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师生共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老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 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 15%)。 

四、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赛程安排

1.学院作品申报阶段(4 月 28 日至 5 月 14 日)参 赛 团 队 须 通 过 登 录 “ 全 国 大 学 生 创 业 服 务 网 ”(http://cy.ncss.cn)进行报名。各学院需积极发动学生参赛,并按分配的名额要求完成作品申报。所有作品必须于5月14日24:00 前在网站提交。

2.初赛阶段(5 月 9 日至 5 月 14 日)

由各学院自行组织初赛,推荐 1-4 件作品参加校级复赛。推荐参加校级复赛的作品纸质申报书(一份)、作品(一式三份)及作品汇总表(一份)按要求签字盖章后,以学院为单位于5月15 日 14:00-17:00 送至教十楼(食品院)224 室,所有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xkxcyjsnjau@163.com。

3.复赛阶段(5 月 15 日至 5 月 19 日)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入围复赛作品进行网络评审,评出 10-15件作品入围决赛答辩,根据网络评审成绩,确定一定比例的银奖、铜奖作品。

4.决赛阶段(5 月 20 日至 5 月 25 日)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入围决赛作品进行答辩评审,评出大赛金奖,其余为银奖,并遴选优秀作品参加 2018 年举办的第四届全国和江苏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六、评比奖励

1.学校通过复赛网络评审金额和决赛答辩方式,评出金、银、铜奖,分别占决赛作品总数的 20%、30%、50%。最终获奖数依据作品的数量和质量确定。 

2.获奖的作品,由学校按照奖项类别颁发证书。根据作品参赛成绩和教师参与指导情况,评选一定数量的“优秀指导教师”。

3.竞赛以学院为单位计算团体总分,评出若干“优秀组织奖”。按分配名额要求完成项目申报的,相应学院计基础分 100分,每超额完成 1 件作品加 3 分,每缺少 1 件作品扣 3 分。获奖作品按金、银、铜奖,每件分别计 10 分、7 分、4 分,入围复赛但未获奖的作品每件计 1 分。如遇积分相同,则以金奖的个数决定同一名次内排序,以此类推至铜奖。


请将纸质版申报书、作品及作品汇总表于5月10日前交至逸夫楼5017李老师处,电子材料发送至liyang@njau.edu.cn。


附件:

1.南京农业大学 2018 年“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推荐表

2.商业或项目计划书提纲

3.各类商业(项目)计划书撰写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