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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各类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 日期:2018-10-09
  • 编辑:郑琼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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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班级: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2 号)、《南京农业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校学发[2017]356 号)、《南京农业大学助学金评定办法》(校学发[2017]364 号)及社会助学金相关文件要求,开展 2018—2019 学年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及社会助学金的评审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资助名额

(一)国家助学金:

评选对象为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具体名额详见附件 。

(二)学校助学金:

评选对象为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学校一等助学金按学生人数的 10%评定,资助额度为 2000 元/年/生,其余 90%的学生享受学校二等助学金,资助额度为 400 元/年/生。


二、评选条件

见附件 4、5。

三、日程安排

1. 10 月 16 日前:学生登录网上办事大厅提交个人申请;

2. 各班级助学金汇总请于 10 月17日前提交学院,汇总表(附件 9)以“班级+资助情况汇总表”命名发送至 zhengqt@njau.edu.cn。

四、注意事项

1. 各班级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评审原则,认真做好评选工作。

2. 要求学生奖、助学金必须用于学生本人学习、生活的必需开支,不得用于请客和铺张浪费。

3. 各类奖、助学金实行群众监督制度,如对评定结果有异议,个人或集体可以实名或匿名方式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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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 10 月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