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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南京农业大学2018年度共青团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
  • 日期:2019-04-04
  • 编辑:李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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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支部、各位同学:

“五四红旗团委” “优秀团支部” “优秀共青团干部” “优秀共青团员”是校团委授予基层团组织、团干部和团员的团内最高荣誉。为表彰2018年度学校各级团学组织在组织青年、引导青年、服务青年和维护青年合法权益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一步培育和形成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推动学校共青团事业的发展和团员青年成长成才,校团委决定在2019年五四青年节到来之际,评选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本次评选设“五四红旗团委”“优秀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四类奖项。

二、评选范围

在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及青年教工。

三、名额分配

1.“五四红旗团委”全校评选6个;学生“优秀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名额分配见附件1。

2.青年教工申报“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由二级团组织推荐,推荐人数均不超过1名,校团委根据推荐情况,组织评审,最终选出6-8名“优秀共青团干部”,不超过10名“优秀共青团员”进行表彰。

四、评选标准

1.“五四红旗团委”评选标准:能认真贯彻《南京农业大学学院团委工作条例》;学院党政领导重视,团组织机构健全,有很强的凝聚力、战斗力;组织建设、团员推优、评优评奖等各项工作严谨规范;能认真组织开展团员思想政治教育、课外学术科技、校园文化、志愿服务等方面工作,成绩突出,年度内无重大事故发生。

2.“优秀团支部”评选标准:团支部组织机构健全,团结协作,具有较强的凝聚力、战斗力;团支部各项工作规范,围绕团员思想引领和成才服务经常开展支部活动,工作有创新且效果良好;“先锋支部培育工程”结项考核合格团支部优先考虑。

3.“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标准:担任团干部一年以上,入团年龄满13周岁,本人基本信息已登录我校“智慧团建”系统,2016年以后发展的团员须有发展团员编号;思想素质高,能正确把握并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在群众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爱岗敬业,作风扎实,关心共青团工作,策划组织团的活动有特色有成效,在实践中发挥骨干带头作用;为人坦诚,乐于助人,群众基础深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无违规违纪事件;若为二年级以上本科生,上一学年综合测评须为A等。   

4.“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标准:年龄不超过28周岁,入团年龄满13周岁,本人基本信息已登录我校“智慧团建”系统,2016年以后发展的团员须有发展团员编号;思想素质高,能自觉贯彻党的方针政策;主动关心团的工作,积极参加团的活动,能起到表率作用;团结身边青年师生,诚实正派,群众公认;青年教工需爱岗敬业、业绩优秀;学生应学习刻苦,成绩优秀,若为二年级以上本科生,上一学年综合测评须为A等。

五、评选程序

1.“五四红旗团委”评选程序:经学院团委申报,所在单位党委同意,报校团委评审。同等条件下,年度考核前列者优先考虑。

2.学生“优秀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评选程序:4月15日前,各二级团组织根据名额分配情况和评选要求,组织团支部和全体团员进行评选。评选结果公示三天无异议后,报校团委审核。

3.教工申报 “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程序:经二级团组织推荐,填写相应表格,4月15日前报校团委,根据推荐情况,组织评审,差额评选。

六、相关要求

1.各二级团组织根据名额数量,秉持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自下而上层层推荐,择优确定人选;要将评选表彰作为对团员青年进行教育引导的重要手段,形成正确导向,调动和激发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团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要兼顾本科生、研究生、青年教工团组织、团员评选表彰工作。

2.各申报单位和个人根据申报奖项认真填写申报表(见附件),撰写事迹材料。申报材料要求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字数在1500字以内。申报表和申报材料不允许装帧、包装,不得增加宣传画册、图片等其他材料。

3.请于4月9日下午5:00前将相关申报表和事迹材料纸质版交至第三实验楼705办公室,本科生请将电子版发送至liyang@njau.edu.cn,研究生请将电子版发至zhangyang@njau.edu.cn。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